我国网民上网费所占收入比重是发达国家10倍
据《光明日报》消息,发达国家互联网使用价格不到其收入水平的1%,而我国的比例超过10%,是发达国家的10倍。我国网民平均每月实际花费的上网费用为83.5元。如果按绝对的货币价格计算,美国人只要以中国人1/12.88的价格就能买回相同的信息量。
世界银行前天发布了《中国的信息革命:推动经济和社会转型》报告。报告指出,尽管中国拥有世界第二大互联网和宽带市场,但目前中国互联网使用价格占收入水平的比重仍然偏高。发达国家互联网使用价格不到其收入水平的1%,而中国的比例超过10%,是发达国家的10倍,也高于东亚及太平洋地区约8%的平均水平。
对此,专家认为,我国的互联网使用资费至少有20%至30%的下降空间,而价格下降的关键是市场的充分竞争。而有关部门普遍的看法是:降低互联网资费,给消费者实实在在的优惠才是真正具有社会责任。今年初,信产部部长王旭东在全国信息产业工作会议上表示,2007年我国电信资费可能实行“不管下限、只管上限”的“上限管理”,一石激起千层浪,降低上网费的呼声再次迭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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